【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2018】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2024-02-27 管理论文 阅读:

  一、 管理规定

  1. 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2. 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3. 开展保安服务活动时,做到文明、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 遵守国家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或撤销备案手续,服从所在地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

  5. 定期开展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 保安员

  1. 所有保安人员须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担任保

  安员;

  2. 保安员一律按规定申领保安员证,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3. 依法享有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的权利;

  4. 要求精通保安服务业务,熟悉法律政策,积极参加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 保安服务

  1. 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符合有关的产品质量要求。

  2. 安装监控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使用监控设备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

  3. 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4. 保安人员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5. 保安员不得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6. 保安员应依法履行保安服务职责:

  (1) 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厂区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2) 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3)

  (4) 不得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不得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7. 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单位的违法指令。

  四、 工作要求

  1. 当班保安员必须穿戴统一服装与装备,仪表整洁,遇人遇事先敬礼,处理问题有礼

  有节;

  2. 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

  3. 接到消控指令或是围墙报警,第一时间奔赴报警现场查看并即时回复记录;

  4. 执勤过程中,要有敏锐的洞察力,警惕各种可疑情况,预防案件及事故发生,力争

  做到万无一失;

  5. 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账,养成遇事记录并报告的工作习惯。

  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保安员的管理,提高保安服务质量,促进保安工作的建康发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安员的职责和任务是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行保安服务,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消防机关维护一方平安。

  第三条 保安员不能行使国家行政、司法部门的职权,不能在公司所属单位以外的范围执勤。

  第四条 保安员应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对保安员负有日常管理教育的责任。

  第二章 保安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保安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 保安员按照合同依法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和保护员工生命、学校财产的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和阻挠。

  2、 执行任务的保安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有权利制止、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在遇有暴力反抗并危及保安人员安全时,保安员依法有权使用规定的防卫器械进行自卫,但应以制服对方为限。

  3、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六条 保安人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保护学校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2、 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严格履行保安职责。

  3、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作风正派、文明执勤,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贪赃枉法,包庇纵容坏人,不得滥用权力。

  4、 保护执勤区内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现场,维护发案现场秩序,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5、 法律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七条 管理工作既是行政工作,又是重要的政治思想工作。它贯穿于保安员执勤训练,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加强保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部门领导和分管副总必须加强对管理教育工作的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把对保安员的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第八条 坚持从严治队的方针。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赏罚分明,保证规章制度具体贯彻落实。培养优良作风,防止事故,巩固提高保安人员的战斗力。

  第九条 认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激发保安员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凝聚力。提高政治觉悟,坚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国家法律、法令,认真执行保安人员守则,增强法制观念,大力提倡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条 教育所属保安人员,认真熟记和履行职责,精通本职业务。班长要熟悉所属人员的基本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动群众共同搞好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讲究领导艺术,注意管理方法,坚持疏导方针。因人施教,因势利导,待人平等,处事公道,严格管理。循循善诱,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实施科学管理。

  第十二条 搞好批评教育,定期进行作风整顿;坚持训管结合,理论联系实际,把纪律作风贯穿到教育训练、日常生活和完成各项任务中去。从大处着眼,点滴入手,常抓不懈。使保安队伍养成令行禁止、整齐划一、遵章守纪、奋发向上的优良作风。

  第四章:职业纪律

  1、严禁保安员执勤着装不整齐,不按规定着装,佩带不全。

  2、严禁保安员当班时看阅书报小说,玩游戏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禁保安员值班时打瞌睡或聚众聊天嬉闹。

  4、严禁饮酒执勤。

  5、严禁交接班不清楚,未经主管批准,私自请人顶班,私自留宿他人。

  6、严禁非法扣留他人证件及物品或接受他人的钱物。

  7、严禁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

  8、严禁违反保安器材、消防器材的操作规定或转借。

  9、严禁无故不参与保安会议培训,学习训练及集体活动。

  10、严禁拉帮结派、搞不团结、顶撞上级。

  11、严禁未经批准缺勤和擅离岗位或请假不按时归队。

  12、严禁招惹或教唆他人参与社会聚众打架、斗殴、抢劫等违法活动。

  13、严禁隐瞒不向上级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可能造成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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