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水务站工作总结|关于乡镇水务站工作的总结范文

2021-05-08 幸福 阅读:

  乡镇水务站工作总结

  1、对全镇四小水利工程进行了清淤疏浚,全镇共清淤小水圳70条,总长52公里,对幸福水库进行了防渗和加固,投资了20万元,对东、西二干渠和红旗渠进行了清淤疏浚和维修,共清淤泥3000方,清除塌方58处,计2000余方,浇灌三面砼渠2处,清淤疏浚 20公里,维修山塘2口。

  2、对全镇的两座小〈二〉型水库和7个重点山塘编制了详细的防汛预案,共筹备防汛用的木材1m3,砂子 60m3,片石40m3,防汛袋2200只,土工布1600m2,铁丝50kg,并且对幸福水库,油榨冲水库和7个重点山塘以及11个小水电站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把检查得到的隐患分别下发了整改通知

  3.投资达2463.48万元的南坑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为确保施工环境及进度,我站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积极协调处理有关矛盾纠纷及征地工作,确保了该工程顺利施工,目前该工程已全线开工建设,主体工程完成总工程的80%,预计明年5月全线完成,该项目完成后,可确保8000亩农田不受洪灾和3万人的安全。可恢复荒农田200亩。

  4、投资424万元的集中供水项目,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40%,预计在古历12月份前完成清水池的浇捣工作。该项目完成后可解决全镇31887人安全饮水。

  5、投资480余万元兆佳村的以电代燃项目已完成90%,该项目完成后可有效整合小水电站的发电和老百姓的用电,减少环境污染。

  6、投资210万元,对东、西干渠进行清淤维修工作,目前已完成30%工作量。

  7、全镇有重点山塘七座,已经做完了测量工作,所有材料已上报到省水利厅。

  8、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全镇范围内的小山塘进行了摸底,已登记在册并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

  9、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全镇上报了17条“小农水”渠道,全部竣工并正常运行。

  10、已对南坑中心小学、南坑镇中、南坑妙泉学校、金钩湾、双凤、大岭、七宝、窑下8所学校,安装了共计25台直饮机。

  11、有团群、乾村、新坪、兆佳争取了百吨千人农饮项目,该项工作目前已完成50%。

  12、配合村级做好农村的各项中心工作。

  目前存在的问题

  全镇境内的水利设施都较老化,特别是东西二干渠和红旗渠道,范围大,流程长,沿途淤塞,渗漏非常严重,而且是环山土渠,特别是到了汛期或大暴雨,就会出现塌方或倒塌,大量的维修工作给政府的财政造成较大的压力。

  2015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中小河流治理和“安全饮水”工程工作。

  二、继续做好重点山塘的升级工作。

  三、配合村级做好小型水利工作维修和加固申报工作。

  四、做好小型山塘申报工作。

  五、继续做好坪村灌区节水配套项目。

  六、配合村级做好各项项目的申报工作。

  七、抓好水利工程的安全宣传工作。

  八、做好其它各项中心工作。

  乡镇水务站工作总结二

  按照《关于开展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泉纪办〔2013〕49号)、《关于2013年度泉州开发区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任务分解立项督促落实的通知》(泉开惩防办〔2013〕 1号)文件中明确的工作任务,结合今年来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纪工委、监察局的安排部署,我局围绕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和全区建设管理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各项工作,以加强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强化监督为重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我区建设管理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现将我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具体落实

  我局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我局及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局长、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具体责任人。班子成员按各自分工负责的科室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分工合作,责任落实到人。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带头参与到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工作中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2013年度主要工作

  (一)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坚持在工作中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共XX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省、市、开发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工作文件精神学习,要求大家切实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自觉遵守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完善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增强廉政勤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坚决抵制不廉洁行为的产生。把反腐倡廉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全面落实问责问廉问效工作制度和警示训诫制度,初步构建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做到勤政廉洁,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二)健全行政审批制度,简化审批环节。一是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窗口式”集中办理制和ab岗工作制等制度。在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把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项目、审批类别、申报资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结果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并统一印制了审批项目服务指南放在窗口供客户自由取阅,并制定了内容详细、条理清晰的行政审批服务指南,随时打印给前来窗口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对于符合要求的审批事项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办结。认真解答申报单位的疑问,细心讲解到位,能一次办理完毕的就一次办理,杜绝积压。二是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重大项目联办制和服务承诺制等特色服务机制,缩短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能。对于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重大工业项目等有利于扩大内需的重点项目开辟规划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建立重点项目规划联络员制度,建立重点项目规划进展台账,采取及时给项目责任单位去函联系、主动联络等方式,全程跟踪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对重点项目的来电来函提出的问题及时作出答复,一次性告知项目业主应提交或补充的材料、修改意见等。今年以来,2013年我局审批窗口累计接待办事群众300多人次,共收件197件,按时办结185件,按时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68.9%,群众满意度达100%。

  (三)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开发区土地招、拍、挂项目均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按规定公开出让。我局根据开发区相关规定,将拟进行招、拍、挂出让的土地按产业类型、准入条件、规划设计条件、环境保护要求,以及拟出让土地面积、建设项目规模、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出让年限、开工竣工期限等土地使用条件,做好项目用地出让方案,提请开发区用地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开发区用地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对拟定的招、拍、挂出让方案进行研究,集体决策后,按程序报市政府申请项目用地招、拍、挂出让。

  (四)健全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监督。一是加强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开发区企业雨污水分流检查力度,保护和改善南高干渠水源的环境质量,确保晋江、石狮的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二是稳步推进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对所有新、改、扩建和技术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三是建立来信来访责任制,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以“事要解决”、“案结事了”为重点,指定一名副局长分管信访维稳工作,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努力控制越级上访,积极化解集体上访,有效减少重复上访。对来访群众均给予及时答复、解决或转办,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应,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市局信访办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效地把矛盾控制或消除在萌芽状态。到11月底,共受理环保信访件24件,办结率100%。力求信访案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三、存在问题

  过去的一年,我局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仍然清醒地看到,我局的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离上级组织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工作思路需要创新、工作措施需要完善、工作力度有待加强等等。这些不足都有待于在明年的工作中予以加强,认真加以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加强全局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决心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紧紧抓住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这个核心,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下大力气把这项事关大局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一)以廉政教育为基础,完善和落实学习理论的长效机制,通过学习构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以党员职工自我学习教育为主,集中学习教育为辅,灌输与引导将结合。通过组织专题学习讨论、举办廉政知识讲座、单位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和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集中组织开展廉政教育,确保广大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用,达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的目的。

  (二)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工作,积极落实“四勤”。一是勤思考。做好工作总结和纪律教育活动工作。做好所在单位的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并切实抓好落实。二是勤实践。做好信访接待、解决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自觉性。三是勤监督。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重点落实不准收送“红包”、“吃拿卡要”、利用婚丧嫁娶借机收钱敛财等要求。四是勤检查。能经常对照自身的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和开发区纪检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要求检查完成情况,查漏补缺。认真检查班子成员的工作,纠正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

  (三)健全完善源头防止腐败制度。继续实行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以政务公开为核心,推行“阳光工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和公开事权,加强后续监管,形成有效的行政审批约束机制和事后监管机制。

  乡镇水务站工作总结三

  今年以来,我区民政在市民政局及区党委、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党委、区管委会的中心工作和市局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解决民生、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强化重点,平衡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经过努力,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其他常规性工作也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2012年民政工作运行情况

  根据市民政局年初下达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具体表现在: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民政对象的生活权益

  1、积极探索农村医疗救助的有效途径,做好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及医疗救助的前期工作,有效实施医疗救助制度,解决病困群众看病难题。出台了《萍乡经济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二次公示的工作方法,为全区符合条件的农村群众办理了农村医疗保险,大大减轻了我区农村群众看病就医的负担。2012年农村大病医疗共救助319人,救助总金额33.21万元。真正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的家庭送去了一缕阳光,有效解决了病困群众就医难题,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2、加大困难群众帮扶力度,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2012年全区共有农村低保享受户数333户,996 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39.5万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2012年1月1日起从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90元,月补差水平提高15元,目前月人均补差达到110元/人。

  今年7月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XX市《关于印发进一步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方案的通知》(萍府办字【2012】131号)文件精神,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任组长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低保清理整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区社会发展局分管副局长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管理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通过专项清理整顿,截至今年8月底前我们共计排查了全区334户999名农村低保对象。在低保对象认定方面。我们对各管理处逐人逐户进行审核,对查出的部分操作不规范,手续不完整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完善,特别是要求各管理处重点审核审计部门提出的有车吃低保可疑对象,杜绝死亡吃低保现象,对家庭经济状况好转等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对象进行清退,共计清查核减农村低保对象69人。我区农村低保实行了动态管理,做到以“应退尽退”促“应保尽保”。让我区困难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为贫困群体撑起了一把遮风挡雨的“温暖之伞”。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过程中未发现任何违规现象。

  3、完善敬老院长效管理机制,提高供养质量。认真贯彻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出台了萍乡经济开发区实施〈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抓好敬老院长效管理,进一步完善 “以院养院”、“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等各项制度。提高敬老院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培养了一支素质好、业务过硬的管理和服务队伍,以适应敬老院发展新要求;出台《萍乡经济开发区敬老院日常工作及财务管理办法》,较好地促进了敬老院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到现在为止,全区五保供养人数为68人,已集中供养55人、分散供养13人。敬老院管理有序,入院的“五保”对象心情舒畅、生活安定、以院为家,并积极开展义务劳动等工作。

  4、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病残职工的救济水平得到提高。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病残职工生活救济工作已落实到位,全区共救济31人(其中农村21人,人均月发放标准为225元,非农10人,人均月发放标准为265元),全年共发放资金计11.55万元。

  5、全面建立健全了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困难问题,共救济49人,发放临时救济款计5.67万元。

  6、我区享受农村“二老”待遇人员共计39人,每人每月发放补助金80元,全年共发放资金 3.616万元。

  (二)救灾救济工作深入扎实,受灾区域社会秩序稳定,防汛救灾扎实有效。

  1、落实备灾救灾救济措施。年初我们进一步规范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细化救灾应急方案,落实救灾措施。按照新的应急预案框架制订救灾应急预案,完善全区自然灾害应急机制,实现了与市级预案的衔接,初步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我区已对15个管理处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做好区、处救灾物质储备和物资采购工作,目前已备帐篷78顶。

  2、春节期间,区、处领导深入军烈属、五保户、农村受灾户、特困户和优抚对象家中,开展救济和慰问活动,慰问救济困难群众112人,共计发放慰问金10.44万元。

  3、扎实做好冬春灾民救助工作。我区严格按照市民政局统一部署,认真核查冬春期间困难群众底数,掌握救助重点。为确保灾区困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不出问题,我区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公开公正,统筹兼顾”的原则,将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受灾困难户列为冬春救助重点,确保他们基本生活。对一般缺粮户、因灾临时生活困难的缺粮户通过组织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劳务输出等措施解决。并做到二个到位:一是核查到位。做到处不漏户、户不漏人、逐人摸排。二是资金到位。发放冬春救助款7.2万元,用以解决我区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困难。

  4、加强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今年我区发生霜冻、洪涝等自然灾害,受灾面积528公顷,其中成灾面积478公顷,受灾人口21224人,直接经济损失达2620万元。灾害发生后我区民政部门反应迅速,全力投入救灾工作,下拨救灾救济款2.55万元,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各项优抚政策落实扎实有力。

  1、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待遇落到实处。我区共有重点优抚对象及参战退役人员123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52人(在乡老复员军人14人,残疾军人20人、“三属”6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2人),参战退役军人71人。为保障国家对军人的优待政策落到实处,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解除优抚对象的后顾之忧,区党委、区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从资金、技术、物资、信息等多方面着手,扶持重点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开展生产自救。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抚恤补助政策。为确保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待遇落到实处,我局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提高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等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标准工作。全年共发放各种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金69.561万元。

  二是切实落实优待政策,全部兑现农村及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我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率达100%,并于年前将军属优待金按非农每户9120元/年,农村每户5400元/年的标准全部兑现到义务兵家属手中,共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共计54.816万元。

  2、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军人医疗制度改革见成效。

  (1)有效解决了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

  一是我区将1-6级无单位的伤残军人纳入了职工医保范围,其它无单位的重点优抚对象及参战对象纳入了城镇或农村医疗救助的医保范围。

  二是对6级以上的伤残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老复员军人每年报销450-600元的门诊补助款。

  三是根据2012年9月29日萍民字[2012]77号文件精神,准备将全区“参战人员和原8023部队及其他涉核退役人员”全部纳入医疗门诊定额补助对象范围。从2008年开始,每人每年600元标准(按实际审批月份计算)。目前局已将请款报告递交至管委会领导,等待领导批复,马上向财政请款下发。

  我区确定了市各医保定点医院为重点优抚对象看病挂钩定点医院,2012年共支出医疗补助金17.92万元。

  (2)实行定点优惠医疗办法。各类优抚对象享受"五优先、五减免"即:优先挂号、优先诊断、优先做各种检查、优先住院、优先划价取药;免交挂号费、治疗费、出诊费、减免20%住院费和处置费。

  3、全面落实好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政策,已审批109人,发放定期定量的补助金8.242万元。

  (四)规范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1、区划地名工作。规范完成了辖区内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完成了城区街、路、巷地名标志设置任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已全面启动,并已安装。

  2、婚姻登记工作。从2012年1月1日起,全区实行免费婚姻登记,为在我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当事人免除婚姻证件工本费和声明书工本费。2012年办理婚姻登记839对,其中:结婚639对、离婚134对、补办结婚登记证件63对、补办离婚证件3对。免费办理婚育情况证明281例。

  3、民间组织管理和社会福利工作。全区现有民办非企39个,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以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举,对全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遵纪守法、依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机构及负责人变动、财务管理工作及民主监督情况进行了年检年审,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对照检查、严格把关,使民间组织的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充分发挥各类组织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中的作用。

  4、殡葬改革工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火化率继续保持100%。

  二是从2012年元月1日起,全区户籍城乡居民(享受国家丧葬补助的人员除外)去世后,实行遗体免费火化,最高报销标准可达880元/具。全年共计火化困难群众遗体110具,减免火化费用9.2585万元;三是管理处公益性墓地建设进度加快,全区2个公益性墓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5、老龄事业有了新发展。围绕落实“六个老有”,狠抓了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和法律维权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开展老年人生活救助、法律援助,妥善处理老年信访问题,及时办理老年人优待证,通过多方争取,按时按标准发放老人长寿补贴金。2012年全区有637人全额享受了老人长寿补贴金,发放资金计26.369万元,有效的维护了我区老年人合法权益。

  (五)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维护社会稳定秩序。

  就我区而言,移民工作是一件新的工作,尽管我区认定工作任务不太,但我们能积极主动地协调兄弟单位做好移民的身份认定、关系接转、资料建档等工作,尽力做到不遗漏一人,不错认一人,不多报一人。

  同时,为使我区水库移民能真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脱贫致富,我区切实抓好了水库移民工作的开展:一是做好了江西萍乡经济开发区生产安置移民项目计划书的落实;二是抓好了扶持资金的管理;三是抓好了生产安置项目计划实施;四是加强宣传,做好耐心细致的解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六)加强机关队伍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对重点岗位建立廉政风险评析预警机制,明确不同时期防控重点。领导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

  2、加强行风效能建设。制定行评工作方案,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完善外部监督机制,把群众关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救灾救济款的安排等热点问题在局政务公开栏公开。制定《社会发展局机关效能建设日常工作规则》,加强机关干部的效能建设考评。

  3、提升民政队伍素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管委会的安排,完成了学习调研和分析检查阶段的任务,目前进入整改落实阶段学习活动。加强局务管理,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服务标准,发挥文明窗口的示范作用,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平安创建活动。认真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区敬老院置换建设项目选址难度大。

  3、维稳工作压力较大,个别退伍军人到市上访,造成不良影响。

  4、城乡社区建设力度不够,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社区服务水平不高,需进一步加强建设力度,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5、基层民政工作基础设施和工作力量还较薄弱。

  三、明年工作安排

  明年我们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全面发挥民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努力推进我区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

  一是着力推进救灾救济工作。完善区、处级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加大救灾物资的购置和储备,提高救灾应急能力,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深化防灾减灾宣传,提高防大灾抗大灾能力。

  二是着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低保扩面工作,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实施分类施保措施,认真调研并建立低保进出长效机制。严格审批制度,搞好年度复查,强化动态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低保的正面宣传及民政政策的宣传,加强感恩教育,唤起社会各界人士的慈善爱心捐助,拓宽救助资金渠道,让困难群体切实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大力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搞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衔接,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是着力推进拥军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问题。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创造条件,加大扶持,积极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切实做好涉军维稳工作,为复员退伍军人排忧解难,为党委、政府分忧。全力营造双拥工作的有利氛围和环境,进一步融洽军政军民关系。

  四是切实抓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更新改造工作的开展,顺利实现“十二五”期间全国婚姻登记信息联网的工作目标。

  五是着力推进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积极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做好慈善助学工作。加强福彩销售工作,增加福彩收入。规范供养投入机制,提高供养标准,改善居住条件,逐步扩大社会福利覆盖面,加快区敬老院的升级置换,积极应对老龄社会的到来。

  六是着力推进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深入开展民间组织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各类民间组织社会服务功能。搞好民间组织年检工作,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深化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做到婚姻登记合法、规范、便民。按照《XX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新风。完成三个管理处的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强化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服务。

  七是确保民政各项事务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地名标牌设置试点。扎实做好民间组织、行业协会的管理、婚姻登记、水库移民、老龄等工作。

  八是确保明年各项考评指标全部实现。按市绩效考评指标要求,逐项对照,认真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抓住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总之,面对民政工作的新形式,新任务,我局民政将继续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不断创新民政工作发展思路,拓展民政事业发展空间,不断开创全区民政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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