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内容】深化一中心三理工作法推行五项制度实施意见

2014-03-02 实施方案 阅读:

  各镇(区、园)党(工)委:

  为深入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工程,健全完善惠民党建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为基层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水平,现就深化“一中心三理工作法”全面推行“五项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契机,深入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工程,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功能建设,提升服务能级,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建立健全富民、便民、惠民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在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中全面提升群众工作的水平,为决战决胜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全面加快基本现代化建设进程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要求

  通过深化“一中心三理工作法”全面推行“五项制度”,引导党员干部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心保障群众权益,使问题在一线发现、办法在一线产生、矛盾在一线化解,构建全方位覆盖、零距离接触、点对点服务的联系服务格局。

  1.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通过深化“一中心三理工作法”全面推行“五项制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主动关注基层、关心群众,与群众真诚交流思想,为群众热情搞好服务,帮群众真正增收致富,始终做到心里装着群众,经常走近群众,服务惠及群众,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群众的认可和尊重。

  2.联系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通过深化“一中心三理工作法”全面推行“五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服务职能,延伸服务触角,全力打造100米核心服务区;积极探索完善服务机制,主动走访群众,定期接待群众,积极帮扶群众,多做察民情、暖民心、解民忧的实事好事,以制度化的方式使基层群众的诉求有人听、困难有人帮、难事有人解。

  3.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通过深化“一中心三理工作法”全面推行“五项制度”,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基本职责,引导党员干部在同群众朝夕相处中增进感情、在联系服务群众中增强本领,推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主要内容

  (一)深化“一中心三理工作法”服务体系

  一是拓展公共服务中心功能。对已经建成达标的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要加强设施配套,将卫生、民政、警务、计生、劳动保障等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集中到村,建立“一站式”信息化公共服务大厅,积极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上门服务、廉洁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建立健全村级受理、镇级代办、市级办理的全程代理服务机制。积极拓展服务功能,将农资、农药、农机、畜牧等生产性服务项目和通讯、邮政、水电、超市、快餐、养老托老、美容美发、家电维修等市场化便民服务项目集聚到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全面引入农商行“快付通”、社保“一卡通”、农宝网、网上村村通等信息化服务项目,构建城乡一体的均等化公共服务体系。对拟改扩建的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要按照主体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有条件的要达到4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建设,室外活动场地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具备综合办公室、综合活动室、综合服务室、卫生室、文化室、警务室、调解室、生活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和村民文体活动场所等功能配置,着力打造“100米核心服务区、1公里公共服务圈”。

  二是深入推进“三理工作法”。继续推行以“及时梳理群众诉求、实时代理群众事务、即时处理群众难题”为主要内容的“三理工作法”。普遍推行“民情日记本”、“为民服务卡”、“干部接待日”制度,全面设立“民情直通站”、“百姓诉求台”、“建言献策岗”,建立健全“包干负责机制”、“快速反应机制”、“跟踪服务机制”,广泛开展“串百家门、解百家难、暖百家心”走访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服务基层群众中创先争优,在提升作风效能中创先争优,构建主体明确、责任清晰、上下贯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力的惠民党建工作体系。

  (二)全面推行“五项制度”

  1.全面推行“进村入户走访”制度。村(社区)党员干部要按居住地、工作地、产业链或个人意愿,结合两委会的分工,划分“一中心三理”工作责任区。至少每半个月深入分工联系组开展一次进村入户走访活动,全年实现分工联系组内“走访全覆盖”。要采取入户座谈访、田间劳动访、定期登门访、电话跟踪访、问卷调查访等多种形式,逐一摸清分工联系组的居民家庭情况,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忧所盼,重点走访留守家庭、“零就业”家庭、独居老人家庭和低保家庭,及时了解他们的所需所求。要坚持带着责任访,带着服务访,把工作重心放在回应民求、化解民怨、保障民安、维护民权上,努力当好政策宣传员、思想引领员、民事调解员、创业服务员、科技推广员、群众事务代办员。要结合走访,统一发放“为民服务卡”,认真记好《民情日记本》,原原本本做好走访记录,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和倾向性矛盾。

  2.全面推行“接待群众说事”制度。各村(社区)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每月确定1-2天为接待群众说事日,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牵头,两委会成员全部参加,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要当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视情况作出承诺,在一定时间内给予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要结合群众说事,及时召开民情分析会,认真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服务群众登记和销号制度,明确每一个问题的具体经办人和办理时限,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向群众反馈,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落实。要通过公开设置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方式,拓宽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

  3.全面推行“联系群众帮扶”制度。村(社区)党员干部要按照两委会的分工,对分工联系组内的困难家庭进行联系帮扶,重点帮扶生活困难的老党员、空巢老人、低保户、特困户、残疾家庭等特殊群体,每人联系不少于10户,确保分工联系组内困难家庭“联系全覆盖”。要建立详细的帮扶档案,及时了解帮扶对象的生活情况,帮助他们出谋划策、排忧解难,提供必要的生产和生活帮助。要落实具体的帮扶举措,因户制宜,对症下药,对有劳力、有致富愿望、有诚信、无资金、无技术、无信息的“三有三无”低收入农户,要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强化创业技能培训,增强“造血”功能;对因灾、因病、因残等原因造成的特困家庭,要整合各类资源实施“输血”计划,不仅要确保基本生活需求,而且要保证不因经济困难而有病不医、子女辍学。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鼓励种养大户、返乡能人与困难家庭结对,提高社会救助能力。

  4.全面推行“党群议事反馈”制度。各村(社区)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党群议事会,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包括服务对象、帮扶对象、村(社区)老干部、老党员、种养殖大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对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向群众集中反馈。两委会对半年来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和为民办实事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回报,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分工,汇报半年来分工工作推进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阶段的工作打算。在此基础上,组织与会代表进行讨论,并对每个人工作情况进行测评,同时就村级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使村级事务管理更加民主、更加规范、更加科学。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下一步的整改落实举措,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全面推行“服务群众考评”制度。每年底,各村(社区)党组织要结合年终工作考核、党员年度测评等工作,全面开展服务群众评议活动。村(社区)两委会全体成员要对一年来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特别要将深入推进“三理工作法”,联系服务群众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在党员群众代表大会上由党员群众代表对两委会班子及其成员根据述职情况,分别进行民主考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服务群众考评工作要在镇党委的指导、监督下进行,考评结果作为镇党委对村(社区)两委会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并与村(社区)干部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直接挂钩。对评议满意度高的,予以通报表彰;对评议满意度低于80%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与其进行谈心谈话,及时帮助查找问题和不足,限期整改提升,在本人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总分中酌情减5-10分。

  四、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区、园)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将深化“一中心三理工作法”全面推行“五项制度”作为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促进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载体认真抓实抓牢,抓出成效。要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党群书记、组织委员等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切实强化对各村(社区)推进此项工作的领导、指导、督查和考核。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要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率先垂范,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其他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形成服务群众、构筑和谐的良好氛围。

  2.强化督查推进。各镇(区、园)党(工)委要强化过程控制,注重督查推进,切实抓好对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此项工作的督查指导。党委班子成员要强化工作职责,按照工作分工,经常深入到分工联系的村(社区)进行督查指导。要通过分片督查、交叉督查和现场推进等多种方式,促进各村(社区)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工作成效。要强化典型培育,注重示范引领,通过培树、宣传和推介身边的先进典型,不断放大示范效应,形成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

  3.强化考核考评。市委组织部要将深化“一中心三理工作法”全面推行“五项制度”工作情况作为对各镇(区、园)党(工)委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对全市各村(社区)党组织争创“十面红旗”竞赛的考核依据,通过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督促推进此项工作,检查情况定期通报给各镇(区、园)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对推进不力的基层党组织及其成员,要强化教育,敦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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