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技术推广法全文|检查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2-06-03 实施方案 阅读: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以下简称《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全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5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其间,先后实地察看了临沭街道尚润现代农业示范园、白旄镇万亩小麦高产创建示范片、大兴镇高埠瓜菜标准化生产基地等现场,听取了县农业局局长彭修峰同志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的座谈讨论。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县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基本情况

  《农业技术推广法》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县政府及农业部门认真学习宣传,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农技推广组织体系,大力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农业科技水平进一步提高,有力促进了全县现代农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加强学习培训,农技推广意识不断增强。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和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法律条文,使执法人员、农技人员、农资经营户更加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经营和推广新品种、新农技。借助新闻媒体,通过“科技三下乡”活动和出动宣传车、

  发放书籍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推广农业技术。结合我县农业生产的实际,创新农业科技培训方式,坚持走出去学、请进来教,大力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创办农民田间学校,将新品种、新技术送到田间地头,不断提高农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增强农民科技素质。目前,已在重点村街建成15个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示范村、40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点、20个实验示范基地、200多个农民科技书屋,逐步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农业技术培训体系。

  (二)健全工作体系,农技推广有序开展。积极构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以及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相结合的推广体系,县、镇、村和典型示范户为基础的“三级一户”的推广网络已初具雏形。依托县级农技推广业务部门及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所、部分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主体,形成了一支相对稳定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队伍,服务功能不断增强。通过实施基层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全县培养科技示范户1000余户,培育示范基地15个,60%的行政村设立了专、兼职的农民技术员,农技推广工作走向全面深入。

  (三)依法开展推广,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在试验、示范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尊重农民意愿,讲求农业生产三大效益,依法推广农业科学技术,提高科技对农业增收的贡献率。全县农技推广机构年均开展新品种栽培技术、农药及肥料试验、示范项目10个以上,并建立农业新技术示范片,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农民主动应用新品种新农技。多次组织开展农业执法检查,努力规范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程序,保证农资质量安全,维

  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农业生产环境得到较大改善。近年来共推广28项农业新技术,推广良种30余个,良种覆盖率90%,肥料施用、病虫防治、栽培管理、农村新能源建设等农业技术得到了全面普及和应用,实现了农业生产稳定增效。

  (四)发展现代农业,农技推广成效显著。结合我县的资源优势,以沭河两岸高效特色农业长廊建设为重点,以土地流转为手段,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高效特色生态农业,农业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全县共流转土地面积8.71万亩,发展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大的优质农产品基地15.5万亩,茶叶、食用菌、蔬菜、金银花等传统和新兴产业规模不断膨胀,经济效益十分明显,成为我县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加快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产品品牌意识不断增强,截止目前,已注册农业类商标49个,认证“三品”28个,创建沂蒙优质农产品知名品牌5个,成功认证“临沭花生”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我县在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部分干部群众对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农技推广工作整体水平有待提高;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不够完善,运行不够灵活,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明现象;经费投入偏少,农技推广工作难以适应现实需求;农技推广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青黄不接现象较为突出,一线推广力量薄弱等。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优化农技推广发展环境。农业发展的

  最根本出路在于科技进步。在当前耕地和淡水资源日益紧缺的情况下,加快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土地生产率,发展现代化农业,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关键在于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站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稳定农业生产的高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紧密结合农技推广各项工作的实际,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广泛地宣传农技法规,宣传农业科技的新技术、新成效,不断增强各级贯彻实施农技推广法的自觉性,充分认识农技推广的重要性,将农技推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

  (二)深入推进体制改革,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把握好农技推广的公益性职能,发展好经营性服务,推进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人员编制,明晰职责权限,健全乡镇和村级农技推广服务和管理机构,为农技推广提供坚实组织保障。要制定奖励政策,鼓励和引导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和种养大户参与农业科技创新,推动成果转化,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技推广服务形式,努力培育农技推广多元化服务主体。要加强农技推广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资质认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鉴定标准和程序,提高农产品质量监测水平,强化农资市场管理,防止出现坑农害农现象。要搞好科学试验和综合示范,在部分行业和品种上集中体现农业科技创新的巨大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农技推广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要加大考核力度,建立激励机制,在政策、土地和资金上扶持有发展潜力、有市场前景、有先进技术的农技应用项目,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争创农产品名牌,不断增强农产品竞争力。

  (三)加大投入力度,建立资金保障长效机制。要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办公条件,配齐相关设施设备,提高农技推广工作人员的待遇,做到办公有场所、工作有干劲、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切实增强基层农技服务能力。要在县级财政预算中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经费和项目经费,并根据农技推广开展和绩效情况逐步增加,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实行项目管理,追踪问效,严格资金的管理使用。要创新技术入股、土地入股等投资形式,吸引社会性投资,在税收、信贷服务等政策上给予优惠,支持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种养农户推广应用新农技,带动全县农业生产科技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的提高。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水平。要加强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健全人员流动制度和工作考评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定期评比验收,增强农技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龙头作用。要根据农业新技术推广的需要,增加培训资金,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补充吸收专业农技人员,改善农技推广队伍知识和年龄结构,提高农技推广队伍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要积极培养农业科技示范户,建立和壮大农技推广协会等合作组织,进一步转变农业生产经营理念,大力开展对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有效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通过示范、培训和服务,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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